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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支持建设内蒙古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的函”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浏览次数:2045

  6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支持建设内蒙古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的函”,具体如下:


                                   内科函〔2022〕163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申报建设自治区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布局建设内蒙古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对立足能源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条,提升自治区稀土产业创新能力,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内蒙古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请认真做好建设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要坚持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为核心使命,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制约我国稀土新材料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孵化、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一流企业,汇聚行业优势人才力量,建设和完善科研平台与研发体系,为实现稀土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坚持战略导向和问题导向部署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四个面向”战略方向,瞄准我国稀土新材料产业发展全局的创新需求,凝练创新中心领域布局和重点任务,重点突破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先进稀土晶体材料及其产业化制备技术、稀土金属及合金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提升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等稀土新材料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四、构建科学有效的治理架构与运行模式。原则同意以北方稀土集团为建设主体,联合国内头部稀土企业和优势高校院所,共同成立独立法人运营实体,积极探索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做好战略规划与顶层设计,加强对各平台、研究中心等统筹管理。参与单位要按照建设任务分工要求协同做好科技创新工作。

    

  五、健全组织实施与支撑保障机制。包头市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组织建设单位认真推进实施各项建设任务,在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政策配套、创新环境、团队组建等方面提供支撑与保障。科技厅将积极支持内蒙古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在科技规划、项目安排、平台建设、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支持,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加强对中心建设运行的指导和服务。